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铜仁高新区、大龙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
为全面做好政务公开工作,推动政务公开考核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黔府办函〔2020〕23号)精神,结合工作实际,现将监督考核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铜仁高新区、大龙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
二、考核原则
政务公开考核工作坚持客观公正、民主公开、注重实效的原则;坚持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的原则;坚持平时检查、工作落实情况与年度考核相结合的原则。
三、考核程序、内容和结果运用
1.考评程序。包括自评、网上测评、日常考核。其中:自评占10%、网上测评占60%、日常考核占30%。
2.考评内容。主要考核政府信息公开载体建设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网信息发布情况、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情况、日常工作任务完成情况等内容。
3.考核结果运用。考评结果纳入市政府目标管理考核和依法行政考核。
三、考核步骤
1.各区县、市直各部门要结合政务公开工作开展实际情况,对照考评内容认真做好年度总结和年度自评工作,得分项目要依次提供得分依据材料。各区县和市直有关单位工作总结、依据材料在本单位门户网站“政务公开”栏展示,电子版发至指定电子邮箱trszwgk@163.com,不再报送纸质材料(网上已公开的依据材料,公开链接地址;其余依据材料发送至公开办邮箱);未单独设立网站的单位依托铜仁市人民政府网集约化平台“政务公开”栏展示。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开展网上检查,未公开相关考核材料或相关链接无效的将扣减相应分值。
2.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专人每季度开展网上测评工作。
3.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对各区县、铜仁高新区、大龙开发区和市直各相关部门的日常工作完成情况进行考核通报。
4.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在自评、网上测评、日常考核等考评程序结束后,合成各考核单位得分,报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审定。
附件:1.各区(县、自治县)政务公开考评标准
2.市直单位政务公开考评标准
铜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5月11日
附件1
各区(县、自治县)政务公开考核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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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项目 |
分 项 |
分值 |
评分标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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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公开平台建设 (1分) |
政府信息查阅点建设 |
0.3 |
在政务服务中心、档案馆、公共图书馆等场所设置查阅点, 配备专用上网查阅设备,并指定人员进行维护,免费向公众开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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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发布会 |
0.2 |
新闻发布制度、年度计划、新闻发布实录、图片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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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媒体应用 |
0.2 |
利用微博、微信发布政府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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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目录链接 |
0.3 |
在门户网站显著位置设置链接,保障目录信息链接有效性、查询便利性。政府信息公开网数据与门户数据互通、共享,保证目录完整,核心元数据齐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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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动公开 (6分) |
基础信息公开 (1.5分) |
政府领导机构与人事信息 |
0.1 |
政府领导、政府机构、人事信息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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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计划与年度重点工作 |
0.3 |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经济和社会统计、政府年度重点工作信息公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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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会议与政府工作报告 |
0.2 |
政府会议、政府工作报告等信息公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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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法规 |
0.3 |
规范性文件、其他文件、政策解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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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策公开 |
0.2 |
决策公开制度、意见征集、意见反馈信息公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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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管理 |
0.2 |
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应对信息公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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舆情收集与回应 |
0.2 |
回应关切、意见收集信息公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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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信息 领域公开 (4.5分) |
公共资源配置公开 |
0.5 |
土地征收、农村土地流转、矿业权出让、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保障性住房、棚户区改造、农村危房改造、重大建设项目、工程招投标、政府采购、产权交易、公立医疗机构药品医用设备采购、住房公积金运行等信息公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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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动公开 (6分) |
重点信息 领域公开 (4.5分) |
公共服务信息公开 |
0.5 |
价格与收费、降费与降要素成本(营改增)、科技管理和项目、社会保险、就业创业、社会组织、户籍服务信息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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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监管信息公开 |
0.5 |
安全生产、国有企业信息、食品和药品安全、产品质量监管、旅游市场监管、知识产权监管、房地产市场信息、金融市场信息、信用信息信息公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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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公益事业 |
0.5 |
教育信息、医疗卫生、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脱贫攻坚、环境保护、公共文化体育领域、减灾救灾信息公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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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质量发展 |
0.3 |
政策及解读信息、政策兑现操作规程、工作推动及发展结果信息公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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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大”攻坚战政策及解读 |
0.3 |
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政策及解读、精准扶贫政策及解读、污染防治政策及解读信息公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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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审批和行政处罚公开 |
0.2 |
行政审批结果、行政处罚结果信息公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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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服务和中介服务 |
0.3 |
公共服务和中介服务清单、服务办理结果信息公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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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复议决定书 |
0.2 |
行政复议决定书信息公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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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网站工作年度报表 |
0.1 |
政府网站工作年度报表信息公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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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权力运行信息公开 |
0.2 |
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清理与调整职权情况信息公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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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资金公开 |
0.3 |
财政预、决算公开,“三公”经费预、决算公开,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政府债务、财政专项资金使用与分配结果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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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信息 |
0.3 |
统计公报,按月公开主要经济指标数据及社会关注重要指标数据解读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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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 |
0.3 |
2019年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答复等信息公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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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申请公开 (1.5分) |
明确依申请公开工作程序 |
0.5 |
规范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及存档程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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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渠道畅通性 |
0.5 |
网上申请平台、信函申请渠道、在政务服务中心设置受理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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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复规范化 |
0.5 |
答复时限,答复格式规范化,答复内容规范化包括答复的理由、法律依据及救济渠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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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监督机制(1.5分) |
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 |
0.1 |
领导重视情况;政务公开办对下级部门工作指导情况;机构队伍建设情况,包括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情况、专职及兼职人员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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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公开制度保障 |
0.2 |
主动公开制度、依申请公开制度、保密审查制度、虚假或不完整信息澄清制度、发布协调制度、责任追究制度、评议考 考核监督制度、季度统计数据上报制度、年度报告制度建立和落实。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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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
0.2 |
指南完整性及更新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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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
0.2 |
报告内容规范,包括公开机制介绍、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数据、因政府信息公开被诉情况和问题与对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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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公开培训与考核 |
0.4 |
开展政务公开专项培训情况,政务公开考核工作开展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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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整改 |
0.4 |
2019年月度通报和季度测评存在问题整改情况。 | ||
附件2
市直单位政务公开考核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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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项目 |
分 项 |
分值 |
评分标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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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公开平台建设 (1.0分) |
政府信息查阅点建设 |
0.2 |
在政务中心窗口、本单位所在地设置查阅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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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发布会 |
0.3 |
新闻发布制度、计划及实录报道等。 | |||
|
新媒体应用 |
0.3 |
利用微博、微信发布政府信息 | |||
|
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连接 |
0.2 |
在门户网站显著位置设置链接,保障目录信息链接有效性、查询便利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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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动公开 (5.0分) |
基础信息公开 (2.0分) |
机构与人事信息 |
0.2 |
机构领导、机构设置、人事信息公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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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计划 |
0.3 |
工作规划、年度计划信息公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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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策部署落实情况 |
0.2 |
按月发布决策部署落实情况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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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法规 |
0.6 |
业务文件、政策解读信息公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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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采购 |
0.3 |
2019年项目招标、办公设备及服务购买采购的招标公示信息公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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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
0.4 |
工作动态、宣传培训、主题活动、监督保障信息公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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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信息领域公开 (3.0分) |
行政权力运行信息公开 |
0.5 |
行政权力和责任清单、行政权力目录和流程图、行政审批指南、行政审批及其他权力办理结果信息公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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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资金公开(各单位根据履职情况考核,此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政府债务、政府性基金目录实行倒扣分制度) |
0.5 |
财政预、决算公开,“三公”经费预、决算公开,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政府债务、财政专项资金使用与分配结果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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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 |
0.5 |
2019年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答复信息公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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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公开(各单位根据履职情况考核,此项实行倒扣分制) |
1.5 |
审计制度、审计年度计划、审计结果公告、审计整改情况、重大政策措施跟踪审计信息公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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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信息(各单位根据履职情况考核,此项实行倒扣分制) |
统计公报按月公开主要经济指标数据及社会关注重要指标数据解读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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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资源配置公开(各单位根据履职情况考核,此项实行倒扣分制) |
土地征收、农村土地流转、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重大建设项目、保障性住房、棚户区改造、农村危房改造、工程招投标、政府采购、产权交易、公立医疗药品设备采购、住房公积金管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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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动公开 (5.0分 |
重点信息领域公开(3.0分) |
公共服务信息公开(各单位根据履职情况考核,此项实行倒扣分制) |
1.5 |
价格与收费、降费与降要素成本(营改增)、科技管理和项目、社会保险、就业创业、社会组织、户籍服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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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公益事业信息公开(各单位根据履职情况考核,此项实行倒扣分制) |
教育信息、医疗信息、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脱贫攻坚、公共文化体育领域、环境保护、救灾减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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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监管信息公开(各单位根据履职情况考核,此项实行倒扣分制) |
安全生产、国有企业信息、食品和药品安全、产品质量监管、旅游市场监管、知识产权监管、房地产市场信息、金融市场信息、信用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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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大”攻坚战政策及解读(各单位根据履职情况考核,此项实行倒扣分制) |
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及解读、精准扶贫政策及解读信息、污染防治政策及解读信息公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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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复议决定书 |
行政复议决定书信息公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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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服务和中介服务 |
公共服务和中介服务清单及服务结果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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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网站工作年度报告 |
2019年政府网站工作年度报告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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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应关切 |
主动回应群众关切热点问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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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准扶贫 |
帮扶对口扶贫单位相关工作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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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申请公开 (1.5分) |
明确依申请公开工作程序 |
0.5 |
规范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及存档程序。 | ||
|
申请渠道畅通性 |
0.5 |
网上申请平台、信函申请渠道、在政务服务中心设置受理点。 | |||
|
答复规范化 |
0.5 |
答复时限,答复格式规范化,答复内容规范化包括答复的理由、法律依据及救济渠道。 | |||
|
保障监督机制 (2.5分) |
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 |
0.5 |
领导重视情况;机构队伍建设情况,包括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情况、专职及兼职人员情况。 | ||
|
政务公开制度保障 |
0.5 |
主动公开制度、依申请公开制度、保密审查制度、虚假或不完整信息澄清制度、发布协调制度、责任追究制度、评议考核监督制度、季度统计数据上报制度、年度报告制度建立和落实。 | |||
|
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
0.2 |
指南完整性及更新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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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
0.3 |
报告内容规范,包括公开机制介绍、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数据、因政府信息公开被诉情况和问题与对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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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公开培训与考核 |
0.5 |
开展政务公开专项培训情况,政务公开考核工作开展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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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整改 |
0.5 |
2019年月度通报存在问题整改情况。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