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仁市文体广电旅游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铜仁市文体广电旅游局信息公开指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本行政机关掌握的政府信息,除依法免予公开外,由本机关负责主动公开或者依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予以提供。

为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本机关编制了《铜仁市文体广电旅游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得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本《指南》,并可以按照《指南》所述方式申请获取信息。

本《指南》将根据需要进行更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在铜仁市人民政府网站(网站名)和本机关政府网站(网站名)上查阅《指南》。

一、主动公开部分

(一)公开范围

本机关在职责范围内,负责主动或依申请公开下列各类政府信息:

1.机构职能

主要包括:本机关机构设置及主要职能情况;机构领导及分工情况;内设机构设置及职能情况;直属机构设置及职能情况等。

2.政策法规

主要包括:与本机关职能和业务相关的政策法规;以本机关名义发布或者本机关作为主办部门与其他部门联合发布的规范性文件等。

3.规划计划

主要包括:涉及本行业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及总结等。

4.业务工作

主要包括:本机关各项行政服务事项内容、法律依据、数量及方式、条件、申请材料、申请受理机关、决定机关、受理程序、办理时限、证件名称及有效期限、法律效力、收费、年审或年检等。 

5.统计数据

主要包括:业务工作相关的统计信息;专项统计报告等。

6.资金信息

主要包括:本机关年度财政预决算;“三公”经费;业务相关的其他资金信息。

7.其他应当主动公开的信息。

(二)公开形式

铜仁市文体广电旅游局在“铜仁市文体广电旅游局官网”上主动公开有关政府信息。此外,如条件具备,对于重大政府信息,将通过召开新闻发布会(情况通报会)以及报刊、广播、电视等形式公开。

(三)公开时限

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自该信息生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部分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如需申请获取除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的其他相关政府信息,可以直接在“铜仁市文体广电旅游局官网”上下载填写和递交《铜仁市文体广电旅游局信息公开申请表》,或者直接向铜仁市文体广电旅游局办公室索要申请表。

(一)首问受理机构

铜仁市文体广电旅游局

电话:0856-5222261 传真:0856-5222261

旅游投诉电话:12345

邮箱:trwtgdlyj@126.com

通信地址:贵州省铜仁市碧江区清水大道15号

邮编:554300   

受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法定节假日和公休日除外。

(二)申请方式

申请人可通过网上下载、电话、传真或直接上门等形式索要《铜仁市文体广电旅游局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填写好《申请表》向铜仁市文体广电旅游局办公室提出申请。采用书面形式申请确有困难的申请人可以口头提出,由铜仁市文体广电旅游局办公室工作人员代为填写《申请表》。

(三)申请处理

1、铜仁市文体广电旅游局办公室在收到《申请表》后,向申请人出具回执。对符合受理条件的申请,能当场答复由局办公室根据下列情况分别作出答复:

(1)属于公开范围的且已公开的,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2)属于公开范围的但尚未公开的,立即公开并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3)属于可部分公开的,向申请人提供可以公开的部分信息内容;

(4)属于不予公开范围,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5)依法不属于铜仁市文体广电旅游局公开或者该政府信息不存在的,告知申请人。对能够确定该政府信息公开机关的,告知申请人该行政机关的名称、联系方式;

(6)申请内容不明确的,告知申请人作出更改、补充。

2、对符合受理条件的申请,不能当场答复的,局办公室在收到申请的3个工作日内转交局政策法规科。局政策法规科应当自收到申请的1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不能在15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的,经市文体广电旅游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可以适当延长答复期限,但要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5个工作日。

(四)2017年4月1日起依申请公开不再收取费用

按照《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清理规范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20号)相关要求,依申请提供政府公开信息不收取任何费用。

三、监督方式及程序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举报。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